各法律硕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强化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与本校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决定开展新一批法律实习生的推荐接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宣传动员
赴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实习是培养研究生综合素质、提高实践能力的难得契机,是展示学生人才培养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窗口,请各法律硕士积极参加。
二、接收岗位
接收实习生安排在审判团队,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实习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刑事、民事诉讼等审判业务实践。
实习生活实行导师制,由主审法官担任指导老师。实习期间,实习生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立案信访等工作。
实习期限为6个月。本批实习人员计划于2023年4月6日报到,需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工作时间于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工作人员要求相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 人选条件
接收的实习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法律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
3.身体健康;
4.责任心强,能够保证工作时间,虚心好学,确保服从实习导师领导,全程参加实习;
5.有社会实践经历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四、 选拔人数
实习生选拔实行差额选取。本次计划接收8名法律实习生,民商法专业7名,刑法或刑诉法专业1名。
五、 接收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中午12点30前,按要求填写《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请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yjs@sh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