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下午15时,由刑事司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主办的“法学论文的论证方法”专题讲座在B3-101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特邀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政法论丛》主编、山东政法学院孙培福教授担任主讲人。讲座由刑事司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刘崇亮教授主持,教务处处长赵运峰教授出席并致欢迎辞。

讲座伊始,赵运峰教授对孙培福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在致辞中指出,学术论文的写作与论证能力是法学人才培养的核心环节,孙教授在法律逻辑与法学方法论领域造诣深厚,其分享必将对提升188体育_篮球比分¥app平台官网师生的科研素养与写作水平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随后,孙培福教授围绕“法学论文的论证方法”这一主题展开了系统而深入的讲授。他首先剖析了当前法学论文写作中常见的误区,指出许多论文存在“自说自话”、论证不足、推论缺乏科学性与严谨性的问题。孙培福教授强调,法学研究乃至所有学科的本质,在于发现真理、证明真理并不断追求真理。他鼓励法律人应超越依赖主观感受的初级思维模式,努力培养“独具慧眼、独辟蹊径”的深层思维,致力于发现现象背后规律性的东西,并通过严谨、客观、经得起检验的方式进行论证。此外,孙教授还提出了“以自然语言实现形式化论证”“关注非表意性语言逻辑”“梳理文字内在脉络与链条”等具体方法论主张,为在座师生提供了极具操作性的写作指导。

整场讲座内容丰富、逻辑严密、启发性强。孙培福教授以其深厚的学术功底、生动的语言和清晰的思辨,赢得了现场师生的阵阵掌声。在互动环节,与会师生就法律逻辑的实际应用、论文创新点的挖掘、文献梳理方法等问题踊跃提问,孙培福教授一一予以细致解答,现场学术氛围浓厚。

讲座最后,刘崇亮教授对孙培福教授的精彩分享表示衷心感谢,并进行了总结点评。他指出,孙培福教授的讲座不仅系统阐述了法学论文论证的方法论体系,更重要的是传递了一种追求逻辑严谨、崇尚科学理性的治学精神,对我院师生今后的学术研究与论文写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次讲座是刑事司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提升学术品牌、营造浓厚科研氛围的重要活动之一,吸引了来自全校各学院师生积极参与。讲座在热烈而有序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源|刑事司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